离婚纠纷

uncategorized
首页 > 离婚纠纷 > 正文内容

离婚后如何处理钻戒等贵重珠宝

admin2023-06-12离婚纠纷372

  离婚后如何处理钻戒等贵重珠宝

  共有物分割纠纷钻戒坚韧纯洁,晶莹剔透,意味着爱情永恒永恒。苏州离婚律师——杨化锋为您介绍以下问题:结婚后,给心爱的人买一枚钻戒,不仅是甜蜜爱情的象征,也是百年和谐的祈祷。然而,“钻石永远存在,一颗钻石永远流传”只是人们的愿望。在现实生活中,钻戒还在,爱情不见了,这是经常发生的事情。

  一枚钻戒,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,甚至几十万元不等。离婚时,这枚钻戒应该属于谁,成为男女争议的焦点。

  在司法实践中,如何处理婚后购买的钻戒等贵重珠宝,与苏州离婚律师咨询当地法院的理解并不一致。

  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蓝某诉谢某离婚纠纷案中认为,珠宝等物品具有人身属性,应属于女方个人财产[见(2015)浙江省民终字第29号]

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金手镯、钻石项链、耳环等珠宝是婚后购买的,超出了一般家庭用品的范围,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[参见(2015)第04430号]

 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在李某诉尹某离婚纠纷案中认为,婚后购买金吊坠、金项链等珠宝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[见(2014)龙民一号第00281号]。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在吴某诉陈某离婚纠纷案中认为,珠宝是个人物品,应由个人继续使用,不得分割[(2013)宝民一号(民)第2082号)

  同样的问题和不同的观点,主要是因为地方法院对钻戒等贵重珠宝是否属于《婚姻法》第十八条第(四)款所称的“一方特殊生活用品”有不同的理解。如果认为钻戒等贵重珠宝属于“一方特殊生活用品”,则为女性个人财产。如果不属于“一方特殊生活用品”,则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
  事实上,对于这个问题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》(2001)中明确表示:“在婚姻法修订过程中,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和更有价值的生活用品,如贵重珠宝,即使是一方,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这一意见还没有被采纳。有价值的日用品,由于其个人专用性,仍应归个人所有,这也符合夫妻双方购买该物品的意愿。”苏州离婚律师

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观点,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观点。这种观点是立法机关的初衷。

  由此可见,婚后购买的钻戒等贵重珠宝,无论多贵,都应该是女方的个人财产,离婚时应该归女方个人所有,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。

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。

版权声明:本文由苏州离婚律师网发布,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://suzhou.woaiseo.net/?id=27

分享给朋友:

相关文章

离婚纠纷那些事儿: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与法律的“平衡术”

  在现实生活中,离婚已经成为许多夫妻不得不面对的选择,但离婚带来的法律问题远非一纸协议可以解决。无论是财产分割还是子女抚养,都充满复杂和挑战,尤其是当夫妻之间对权益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时,离婚纠纷就不可...

苏州离婚律师: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有效吗?

  苏州离婚律师: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有效吗?  经商的王明和小学老师张燕都离婚了。经朋友介绍,双方相识,彼此都有好感。经过一年多的相处,双方决定结婚。苏州离婚律师——杨化峰为您介绍以下问题:作为一名女...

遗嘱之争:遗产背后的家庭裂痕与法律的公正

  在法律的世界里,遗产继承不仅是财产的转移,更是家庭情感与法律原则的交织之地。今天,我们将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,揭示遗嘱继承中的复杂情感与法律的严谨裁决。  故事背景:家庭裂痕的起点  王老先生,一位...

律师在离婚案件中的作用是什么

  律师在离婚案件中的作用是什么  在决定是否请律师之前,苏州离婚律师——杨化峰为您介绍以下问题:  1.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助你  由于谈判失败,我们必须首先掌握婚姻法律法规的规定。这是法院判决的基础...

苏州离婚律师:男子闪婚遭遇女骗子民政法院两不管

  苏州离婚律师:男子闪婚遭遇女骗子民政法院两不管  张某出去工作的时候,碰巧遇到了一个“知心”的女朋友,但是双方很快就结婚了,但是遇到了骗局。苏州离婚律师——杨化锋为您介绍以下问题:他的女朋友冒用别...

离婚纠纷中的夫妻财产应如何分割?

  离婚纠纷中,夫妻财产分割问题的解决方式  在处理离婚纠纷中的夫妻财产分割问题时,采取公正合理的原则是至关重要的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法规定,夫妻财产分割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,以确保公正性和合法性...

发表评论

访客

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
苏州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发法律服务

我们努力让每一次邂逅总能超越期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