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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视权争夺中父亲为亲情挽回的那场艰难抗争

admin2025-07-23婚姻法规16

  那是一个阴冷的七月傍晚,暴雨敲打着办公室的窗户,我正整理一堆案卷,准备下班,电话突然响了,急促的铃声透着几分不安。来电的是个低沉的男声,带着几分哽咽:“张律师,我是孙浩,我离婚后见不到儿子了,前妻不让我探视,我想争取探视权!”孙浩的声音里满是无奈和急切,我约他第二天见面,心里已经开始盘算,这会是一场关于探视权的复杂官司,背后还藏着离婚后的情感纠葛。

  孙浩,40岁,走进办公室时,穿着一件旧夹克,手里攥着一叠离婚协议和微信截图,眼神里透着疲惫。他和前妻李梅离婚三年,儿子小宇当时6岁,法院判小宇归李梅抚养,孙浩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,每周有一次探视权。可过去一年,李梅以各种理由推脱探视,说“孩子不想见你”或者“太忙没空”。孙浩气得发抖:“我每次去接小宇,她要么不让进门,要么说孩子不在,我都快一年没见他了!”

  我问他:“你有证据证明她阻挠探视吗?比如聊天记录或者邻居看到过?”孙浩拿出手机,翻出一堆微信截图,里面是李梅冷冰冰的回复:“别来了,孩子在补习班。”还有一次直接说:“你再来我就报警!”他还提到,邻居老王见过他几次被拒之门外。我翻看了离婚协议,条款清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86条,非抚养方有探视权,抚养方不得阻挠,否则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孙浩的证据看起来扎实,但要让法院介入,得多方证明李梅的恶意阻挠。

  我告诉孙浩,要争取探视权,得让法院看到他对小宇的关心和李梅的阻挠行为。他点点头,眼神里多了几分坚定。接下来的几周,他开始收集证据:他拍下每次探视被拒的照片,时间地点清清楚楚;还录了一段李梅在门口冷嘲热讽的音频,里面她说:“你给钱就行,孩子你别管!”最关键的,是小宇的幼儿园老师写了一封信,提到小宇常说想爸爸,但李梅从不让孙浩参加家长会。

  李梅那边却不甘示弱。她找了个律师,声称孙浩探视“影响孩子情绪”,还提交了一份所谓“心理评估”,说小宇见到父亲会焦虑。我一看就知道,这评估漏洞百出——没有正规机构的盖章,日期也不明确。我建议孙浩申请法院调查小宇的真实意愿,同时请邻居老王出庭作证,证明李梅的阻挠行为。

  开庭那天,孙浩穿了件整洁的衬衫,坐在原告席上,手指攥得发白,眼神却透着希望。李梅的律师辩称,孙浩工作忙,探视不规律,对孩子成长不利。我当场播放了音频,提交了照片和老师证词,证明李梅恶意阻挠。我问李梅:“你说探视影响孩子,可为什么孩子跟老师说想见爸爸?”她支吾着答不上来,法官皱眉记录。孙浩哽咽着补充:“我只是想陪儿子吃顿饭,看他长高了多少,这也有错?”

  庭审后,法官安排了一次闭门会见,让小宇和心理专家单独谈。结果显示,小宇对父亲充满思念,只是怕妈妈生气不敢说。最终,法院判李梅不得阻挠探视,孙浩每周六可探视4小时,寒暑假延长至两天,必要时可申请强制执行。散庭时,孙浩眼泪止不住地流,对我说:“张律师,谢谢你,我终于能再陪小宇了。”我笑了笑,心里却有些沉重。法律给了他探视的权利,可父子间那份被阻隔的亲情,还得他自己一点点去修补。

  走出法院,雨停了,孙浩抬头看了眼天空,嘴角终于有了点笑意。这场探视权的抗争结束了,他赢回了与儿子的时光,可离婚的伤痕,怕是还要在父子俩的心里荡漾许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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